(一)落实设计过程中的管理要求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二)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设置挡风墙、物料库存或加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施工扬尘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的要求。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雨天禁止施工,土方适当覆盖;机械设备防止漏油;生活污水尽量利用附近卫生设施或设置临时环保厕所,并且及时洒石灰,撤离时统一处理。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回收;施工垃圾及时清理,施工挖掘剩余弃土、残土全部用于修建道路,不外排;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外运,不得随意堆放。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场地、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5.落实生态污染防治措施。严格管理,尽量减少占地;减少施工期对植被的破坏;表土保存;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三)落实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变压器由厂家回收再利用,不暂存。箱式变压器事故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风机检修时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暂存于原有210MW风电场开原升压站的危废贮存点内,定期由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机器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值增高。 3.落实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土壤分层回填,表土回填到地表,将临时占地恢复至原有质量。 (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你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修订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你单位要与第三方治理企业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要对第三方治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