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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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按照《辽宁省实施<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细则》和《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铁法委办发发〔2023〕17号)文件要求,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彻工作始终,不断夯实法治基础,创新法制管理模式,扩宽法治载体,以法治思想、法治手段、深入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持续推动我委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市卫健系统的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委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把法治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纳入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力度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委党组多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对全市卫健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重点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对重要工作进行协调、部署和督办,对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的事情上,坚持做到依法办理。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委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抓好“关键少数”带头学,每季度党组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专题学习会,党组书记、主任臧丽君在会议多次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我委于5月17日组织召开市直卫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会。会议邀请到铁岭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法学副教授,史丁元进行授课。史丁元教授从“明确整治方向”、“体现法治建设总体要求”、“规划法治国家建设的具体路径”三个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专题授课,对我市卫健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会后,市直卫健系统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铁岭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委领导班子,委直属单位分管领导,委机关党员干部,红十字会、计生协会党员领导干部,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班子成员及各科科长参加培训。
(三)扎实推进学法普法治理工作。我委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充分认识学法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我们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年初,我委制定《关于印发铁岭市卫生健康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铁市卫办发〔2023〕34号)规定了学习内容,规范了学习方法,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定期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通过普法宣传活动,提升了干部群众的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积极开展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工作。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动方案》的通知(铁依组办发〔2023〕11号)的要求,我委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委制定关于印发《市卫生健康委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铁市卫办发〔2023〕47号),要求全市卫健系统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将“三项制度”纳入执法人员年度培训的必训内容,增强依法行政提升专业化执法能力。定期开展了执法案卷自查工作,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并将“三项制度”的落实作为我委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稳步推进。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制定了《铁岭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裁量权基准手册》规范了行政裁量权范围、种类、幅度,并及时对外公布。
(五)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更好的方便群众办事,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臧丽君深入政务服务窗口,为办事群众开展“面对面”服务,采取“坐窗口”“陪同办”“亲自办”等形式,“沉浸式检验”,解决在政务服务中存在制约群众办事难问题 ,对照群众“急难愁盼”所需,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另外,我委还着力在推行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上下功夫,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在政府服务网站上公开了卫健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和法律依据,实现网上受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精简环节、压缩时限的原则高效办理,对当场不能办理的事项,一次性告知,没有出现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2023年5月,组织编辑了《办事不找关系指南》铁岭卫健版,将需审批的高频事项具体办理步骤做成指引,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持续优化铁岭市卫生健康工作营商环境。
(六)双随机基本情况及完成情况。2023年,全市共有756家单位被抽取为“双随机”抽查单位,占全市被监督单位总数的6.8%,其中公共场所264家、生活饮用水单位12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家、放射卫生38家、学校卫生48家、医疗卫生171家、消毒产品3家、传染病防治196家、餐饮具消毒机构1家、妇幼健康21家。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餐具消毒、消毒产品等五个专业类别包含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两项内容,医疗、传染病、职业、放射、妇幼健康等专业只有监督检查任务。同时,按照文件要求,我委制定了国家抽检任务外的职业卫生抽检计划,共计划抽查职业卫生用人单位142家,各地区也自行确定了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等随机抽查数量。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726件,任务关闭30件,监督检查任务完成745件,监督完成率98.54%,总完成率96.03%,完结率100%。双随机行政处罚案件8起(一般程序1件、简易程序7件),其中公共场所3件、传染病防治5件。此外,全市完成各地区自行制定的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任务94件、小型集中式供水抽检任务148件、二次供水抽检任务50件、水质处理器经营单位抽检任务4件、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抽检任务5件、职业卫生用人单位抽检任务165件。
(七)聘请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辽宁楚河律师事务所楚艳秋为我委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中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协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我委是委托监督中心执法,监督执法人员少,执法任务重,需加强人员。另外,监督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水平也有待提高。
(二)普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需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机构的作用,利用宣传栏和电子屏等,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落实职责,持续开展“蓝盾”系列行动
围绕省卫健委“蓝盾”行动,做好我市各项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开展蓝盾护航行动,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监督执法力度,规范各类执业行为,有效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日常监督、行政处罚、信息报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
紧密结合卫生法治建设中心工作,完成好2023年国家“双随机”工作,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充实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按照国家抽检名单,明确工作任务,切实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管,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
进一步加强对县区监管企业的督查指导工作,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体检机构监管,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培训和考核,进一步强化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化监管。
(四)加强执法宣传,提升公众号关注度与影响力
在开展各项卫生法治建设工作的同时,及时收集素材,形成信息稿件,在微信公众号上给予发布,进一步推进铁岭卫生健康监督公众号,定期发布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扩大卫生监督影响力。
(五)确保时效,继续做好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填报
按要求及时上报监督检查信息卡、案件查处信息卡、监督检测信息卡,监督信息卡完整率、被监督单位建档率要达100%,案件查处信息卡杜绝零填报,随时更新被监督单位信息,杜绝迟报、漏报、突击填报。同时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质控工作,做好国家信息平台和省业务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