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市八届一次会议第81226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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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6日
铁市农函[2018]53号
对政协市八届一次会议第812260号提案的答复
张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扶贫开发事业的关心支持。2016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强化责任、创新举措、合力攻坚。2017年,全市28537名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63个贫困村顺利摘帽,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坚持高位推动,狠抓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始终将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先后召开3次全市性脱贫攻坚大会和一系列专题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以上率下,多次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并深入到贫困地区调研走访、现场办公、解决问题,以实际行动指导推动脱贫攻坚落地见效。各位市级领导同志也经常深入各县(市)区和帮扶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在各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坚持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扶贫,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攻坚计划》等一系列文件,并完善了相关制度措施。同时,加强扶贫机构建设,将市扶贫办升格为正处级,市县乡三级均充实了扶贫工作力量,脱贫攻坚政策支持力度、合力攻坚强度前所未有。
2.加大扶贫投入,强化资金保障。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030.5万元,比上年增加2727万元,同比增长43%。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市本级安排脱贫攻坚专项资金1300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推进西丰县城子山旅游开发、开原市林丰乡湾子村香菇种植、铁岭县熊官屯镇土台子村光伏发电等扶贫项目建设,800万元用于金融扶贫抵押金。与农行、农信社合作,投入资金1846.6万元,按照1:10比例撬动金融扶贫贷款。全市共发放扶贫贷款2.02亿元,受益贫困户3744户。其中,开原市采取企贷企用、户贷户用的方式,发放扶贫贷款6348万元,受益贫困户占全年稳定脱贫贫困户的65.9%。同时,整合各类行业资金7700万元,建设了一批贫困村基础设施工程,共新修村级道路210公里,实施饮水安全工程22处,新建文化广场7.98万平方米,建设村卫生室96个、文化综合活动中心20个。
3.依托资源优势,推进产业扶贫。始终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核心措施抓紧抓实,努力实现贫困人口产业扶贫全覆盖。全市实施产业扶贫项目226个,带动贫困人口27167人,形成大户带动、入股分红等7种产业扶贫模式,实现了长效机制与短效措施的叠加效应。全省产业扶贫现场会在西丰县召开。将创建产业扶贫基地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相结合,实现强村富民共赢。西丰县新发展产业扶贫基地40个,带动4399人稳定脱贫。铁岭县鸡冠山乡打造“合作社+公司+贫困户”扶贫模式,为287户贫困户发放分红资金22万元。探索建立收益分配股权机制,形成联合脱贫模式,打造了西丰灵芝堂、托牛所等与贫困户联系紧密的合作社近100个。推动光伏扶贫,并网村级电站14个、集中式电站7个,带动贫困户1979户。
4.坚持精准扶贫,因人因户施策。抓好就业扶贫,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30余期,就业扶持894人。为1270户贫困户实施了危房改造,其中,改造D级危房766户。加强健康扶贫,积极开展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分类救治,提高贫困人口住院门诊费用报销比例10至15个百分点,医疗扶持3609人。铁岭县实现了贫困人口住院看病零负担。实施教育扶贫,建立精准扶贫学生数据库,完善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教育扶持901人。实施低保兜底扶贫,将3856人纳入低保范围,保障标准由3677元提高到4050元。
5.加强社会扶贫,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定点帮扶,采取“一人驻村,单位全员帮扶”制度,省市县三级216家帮扶单位直接投入和间接落实资金及物资累计达8400余万元,帮助贫困村引进项目87个,资助贫困户6480户,资助贫困家庭学生374名。西丰县“三带一富”模式被确定为全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9种示范模式之一。抓党建促脱贫,在全市推广了西丰县“脱贫路上党旗飘”微信平台。扎实开展对口帮扶,接受鞍山市对口帮扶资金1000万元,“4+4”县(市)区对口帮扶有效衔接。同时,积极营造脱贫攻坚舆论氛围,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等省级媒体多次报道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市级媒体坚持每周高密度报道,凝聚了全社会扶贫济困正能量。
6.严格考核监督,确保脱贫成效。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制度体系。组成市级联合考核组,对市直68家驻村工作队进行了考核,通报表扬了20家先进单位和12名先进个人,通报批评了8家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对省审计厅、省委第六巡视组、市际交叉检查、省际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等各级检查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逐项整改,确保各项帮扶措施更加精准到位。
你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非常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围绕这些问题和建议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目标导向和质量导向。紧紧围绕全市攻坚目标,靠实县乡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强化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确保各级、各部门真正把脱贫攻坚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继续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做到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确保贫困人口科学合理有序退出。坚持控增量与减存量“两手抓”,完善精准识别,突出精准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对稳定脱贫的及时调整。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更加重视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防止出现“死角”和“盲区”。
2.突出抓好产业扶贫。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结合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抓好全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快培育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特色主导产业,做到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力争实现今年1.7万贫困人口产业扶持全覆盖。一是加大金融扶贫力度。2018年,全市计划再投入1500万元风险补偿金,通过撬动金融扶贫贷款的方式,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和投资创业。鼓励各商业银行参与金融扶贫工作,引入竞争机制,对金融扶贫工作落实较好的县(市)区在安排贴息资金时给予倾斜,对贷款发放难的调减额度。二是抓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按照差异竞争、错位发展的思路,深入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大力扶持贫困村发展设施蔬菜、苗木花卉、榛子、寒富苹果、胡萝卜、花生、梅花鹿、柞蚕、中草药等特色产业。三是充分利用农村土地确权成果。鼓励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每个贫困村都至少建成1个产业扶贫基地。四是树立“贫困户+”工作理念。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更多贫困户如期实现脱贫。五是大力推进光伏扶贫。未来三年,计划建设村级分布式光伏电站45个、集中式光伏电站10个,带动贫困户3200户,确保每户每年增收1000元。
3.凝聚脱贫攻坚合力。一是靠实“五个一批”行业部门责任,坚决杜绝以普惠制代替特惠制现象。针对贫困人口退出工作,“五个一批”行业部门按照今后三年脱贫任务指标,做到因人、因户、因村精准施策,切实提高扶贫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围绕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各项指标,各行业部门主动出击,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工作原则,建设完善一批农村饮水安全、村组道路硬化、村卫生室、综合性村级文化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工程。扎实做好今年西丰县贫困县摘帽工作,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三是落实政策性扶贫任务。积极组织农村贫困劳动力参加实用技能培训,帮助贫困人口增加工资性收入。确保完成全年危房改造任务,及时落实补助资金,保障住房安全。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深入实施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三个一批”行动,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着力改善贫困地区教育条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做好低保兜底扶贫,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4.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一是着力培育贫困人口的脱贫内生动力。加强政策引导、教育引导、典型引导,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树立勤劳致富光荣的舆论导向,让贫困群众敢想敢干、能干会干,加快补齐“精神短板”,坚决杜绝躺在扶贫政策下面要钱要物现象。二是充分调动乡村基层组织的脱贫攻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乡(镇)党委、政府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加强村“两委”建设,选好用好脱贫致富带头人,大力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产业扶贫项目,提高精准扶贫工作能力,杜绝脱贫攻坚上热下冷的不正常现象。三是强化驻村帮扶。按照中央《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着力解决驻村帮扶中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在正常精准帮扶工作职责范围内,突出抓好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工作,全程参与精准识别档案管理、扶贫政策措施实施和贫困退出程序,杜绝贫困村干部在脱贫过程中优亲厚友,以及不公开、不透明、违法违纪的现象发生。四是及时总结宣传扶贫领域先进人物和典型案例,推动各地受启发、找差距、明方向。
5.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扶贫领域风清气正。全面准确评价扶贫领域的作风问题,针对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对号入座,认真整改。继续抓好各级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着力解决检查中出现的识别不精准、退出不精准、政策措施不实等问题。扎实做好精准识别动态调整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坚决杜绝假扶贫、假脱贫,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现象。
6.严格脱贫攻坚督查考核。严格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向全社会公开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情况,建立资金到户到人精准使用机制,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实行脱贫攻坚常态化督查考核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以上答复你们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你们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2018年 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