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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0日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41086号建议的答复
李元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和推进生猪养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铁岭市畜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的提案很好,对稳定发展我市生猪养殖、加快发展现代化畜牧业、促进畜牧业改革创新很有指导意义。
一、把控制非洲猪瘟疫病工作放在首位。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经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排查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巩固屠宰环节“两项制度”成果。支持扩大畜禽保险覆盖面,在做好“防疫+保险”联动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防疫+无害化处理+保险”联动机制,将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拓宽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支持渠道。完善执法体系建设,加大加工、屠宰、贩卖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二、建立长效机制稳定养猪业,平衡产区和销区利益。为进一步优化全市畜牧业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引导全市畜禽养殖向生态养殖转型升级,促进畜禽规模养殖又好又快发展,我局起草了《铁岭市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发展畜禽健康养殖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一是划定生态红线,坚持“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生态优先、守住底线”原则,力求养殖总量、产业布局、品种结构、生产方式和养殖规模统筹结合,做到精准规划布局。二是调整养殖总量,坚持以地定畜,精准规划养殖总量,依据土地承载畜禽能力,构建“以地定畜”、“以种定养”、“种养平衡”、“生态循环”的发展模式。三是优化结构布局,围绕“调结构、稳增长、转方式、保生态”发展思路,把着力点放在稳定生猪、肉鸡生产,扩大牛、羊等养殖规模上,把畜种多元化、产品多样化、优质化和特色化作为发展方向。四是守住安全底线,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底线,保障畜牧产业健康发展。五是科学指导服务,采取“政府扶持、多方发力、合力建设、有序推进”的方式,帮助企业解决“不许养、不能养、不敢养、不会养、没钱养、融资难、融资贵、销售难”等问题,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六是转变增长方式,牢牢把握全国现代畜牧业发展大势,按照“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冷鲜上市”的原则,着力做大做强一批品牌影响力大、牵动能力强的龙头加工企业,加快建设高产、优质、生态、安全的现代生态畜牧业。同时,还明确了生猪调出大县要主动加强产销对接,推动主销区在平等协商、自愿合作的基础上,建立“利益补偿机制”或“飞地经济”等合作和协调机制,在我市投资建设大型屠宰加工企业。
三、多途径解决养殖用地问题。市自然资源局落实和完善生猪发展用地政策。一是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占补平衡。二是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现行上限15亩的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求。三是鼓励生猪养殖用地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同时,提高用地服务效率。为进一步简化用地手续,降低用地成本,提高用地取得效率。生猪养殖设施用地由养猪场(户)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用地协议即可获得用地。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施策、多方发力,除农民自养自用外,加快散养户及小规模养殖户退出养殖业步伐,缩小散养比例,实现生猪养殖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生态并举转变。
四、增加环保扶持,改变扶持方式。2019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完成配套设施建设的累计达到了557家,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6.1%,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了74.4%,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同时,各县(市)区结合辽河流域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大了亮子河、马仲河沿岸畜禽养殖场的治理力度,基本杜绝了畜禽粪污直排现象。
我市共有3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昌图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总投资120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000万元,企业自筹6050万元,建设年限为2019年到2020年,今年中央已下达投资预算2800万元;开原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总投资833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700万元,企业自筹4631万元,建设年限为2019年到2020年,今年中央已下达投资预算1800万元;铁岭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3500万元已全部到位。目前,项目总投资完成5300万元,已拨付使用2500万元,地方补助300万元,企业(场、户)自筹使用2500万元。建设内容为3处区域收集中心,1处处理中心(有机肥厂)及124家养殖场(户),3处养殖密集区。铁岭县对已完成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升级的养殖场(户)通过土地流转,协议消纳等方式还田。小型分散及不能自行消纳的场(户)的养殖粪污通过区域收集中心收集,经过固液分离设施处理后,粪便运往处理中心,生产有机肥,液态畜禽尿液及污水部分物理沉淀处理后就近还田。
下一步,我局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进专业养殖户和畜禽散养户粪污处理和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政策资金的补助和导向作用,从粪污还田、生产有机肥、生态床发酵、沼气分解利用、发电等多方面入手,多渠道、多形式充分开发利用畜禽粪污,综合施策,变废为宝,确保2020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推动全市畜禽粪污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