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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21091号建议的答复
李春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铁岭”品牌农业发展的建
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国农业已进入“品牌时代”,打造成熟、得人心的品牌,成为农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基本情况
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铁岭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品牌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开展了“42°铁岭”政府公共品牌创建活动,征集政府公共品牌形象设计,评选出30个具有鲜明铁岭特色的名优品牌产品,并上报参与“辽宁礼物”评选活动。组织农产品企业和合作社参加全国第十六届农产品交易会、“淮味千年•香约南京”、沈阳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展销活动10余次,文选葡萄、众合榛子、绿荷大米等各具特色的优质农产品亮相各大展销会,扩大了我市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了农产品品牌的市场竞争力。目前,全市共有190个农产品获得“三品”认证;铁岭大米、铁岭花生、铁岭榛子、铁岭玉米、铁岭胡萝卜、铁岭大葱、开原紫皮大蒜、开原大米、开原韭菜、开原榛子、开原尖把梨、开原蓝莓、昌图黑猪〈活〉、昌图黑猪〈猪肉〉、昌图豁鹅、西丰梅花鹿、清河胖头鱼〈活〉、清河胖头鱼〈非活〉等被认定为地理标志商标;“曙光”、“嬴德”、 “羽叶”、“北绿”“美麟”、“鹿源”等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曙光”、“润霖”、“美麟”、“绿荷”、“鹿源”等一大批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获得辽宁省著名商标称号;“嬴德”鸡肉熟制品、“东升”冷鲜蔬菜、川顺果蔬速冻品出口到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地。
二、主要工作措施
在全市农业品牌建设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大力推进我市地理标志工作 。市场监管局加强了“铁岭榛子”、“铁岭大米”等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和推广工作。通过专家授课、媒体宣传等手段,加强对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地理标志的关注度和认可度,推动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产品对促进区域特色经济产业化发展和精准扶贫的重要作用。制定地标产品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加强保护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对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管,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了解符合地理标志特征的农产品资源状况数量、类型、分布、品质特征、生产、加工、流通等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着力实施品牌兴农战略 。加大农产品品牌创建力度,鼓励企业争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等奖项。加强相关农产品企业自身的品牌意识培训,引导企业把品牌建设贯穿生产经营始终,牢固树立正确的品牌培育理念,引导企业转变“专注生产、忽视品牌”的惯性思维,强化企业品牌建设理念,增强品牌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商标工作向农村延伸,深入挖掘地理标志资源,精准引导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村民合作社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或集体商标。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大宣传投入,提升品牌的价值认同,做好品牌宣传推介。引导农产品企业重视品牌塑造,提升产品品质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展示铁岭农产品名牌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积极引导农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制定了市级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铁岭大米》,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铁岭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作为申请使用“铁岭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基本条件,从技术层面确保“铁岭大米”品质优良,极大地提升了“铁岭大米”的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强化标准化试点示范作用。帮助指导西丰推进国家梅花鹿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并通过验收。依托国家梅花鹿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广梅花鹿标准化养殖,提升梅花鹿产品品质,打响“西丰梅花鹿”品牌,有效地改善了地域经济结构,实现精准脱贫,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四)加大农产品监管力度 。市场监管局加大执法打假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打假行动,对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其他商标侵权、相关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打击目标。加强监管、严加查处,规范市场秩序。实施全链条打击。发现的涉嫌重大违法线索,要对生产、销售等相关环节进行全链条调查处理。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实行信用监管,将侵权假冒行为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让侵权假冒者“一处受限、处处受限”,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品牌建设的积极性,提升品牌的公信力,提振消费者信心。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市农业品牌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农业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是精品名牌少。全市省级农产品品牌仅占产品品牌总数的10%,国家级农产品品牌占品牌总数还不到1%,影响力不大。二是品牌意识不强。多数农业经营主体忽视品牌形象塑造和优势培育,特别是农民自己创立的经营主体,更是缺乏品牌创建理念,注册品牌的意识还不强,制约了品牌创建的发展。三是品牌应用影响力不大。现有品牌还存有宣传推广不足,品牌创建与使用脱节,商标内涵单一,存在简单模仿,缺乏个性差异等问题。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积极培育品牌创建经营主体。依托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农业品牌建设与开发特色农产品紧密结合起来,以新产品创建新品牌,以名优名牌带动特色农产品提档升级。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注册创建农业品牌,把农业品牌培育成为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产品走向市场、发展壮大的有力支撑。
(二)强化品牌营销树立品牌形象。为提升全市农业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全市农产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辽宁国际农业博览会等省内外各类农博会等农产品展销活动,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知名农产品品牌的企业向社会集中宣传推介,使铁岭优质品牌农产品销售业绩不断提升,进一步扩大我市特色农产品和农业品牌的影响力。
(三)不断提升农业品牌的质量。为确保产品品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全市乡镇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备农药残留检测仪等设备,为开展农产品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手段。加强标准制定和引导落实,制定和执行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地方标准,从而提升农产品品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其他商标侵权、相关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积极探索农业品牌运营模式。依托邮农丰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绿农商务港、农村淘宝等农产品电商平台,鼓励引导农事企业产品进入淘宝、京东等网站销售,在运行销售的同时,宣传自身品牌,提升品牌知名度,扩大品牌效应。
(五)持续实施农业品牌发展战略。以“铁”字号区域性地理商标为重点,加强商标注册工作,开展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名牌产品争创活动,并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电台等媒体,扩大品牌宣传力度,对“铁”字号农产品品牌进行重点培育。通过实施农业品牌发展战略,打造铁岭农业名片,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及产品的竞争力,实现富农强农。
市农业农村局坚决扛起农业品牌创建主体责任,将按照省、市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工作,推动我市农业品牌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