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遗失补证公告 (新【2024】61号)

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0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刘鑫因保管不善,将辽(2023)铁岭市不动产权第0034090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市新城区紫御豪庭9幢1-10-1,面积87.93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鑫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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