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竞平台下载 TIELING.GOV.CN
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4日
2021年4月6日至5月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20日向辽宁省反馈了督察报告,铁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组织全市上下狠抓整改落实。现将督察整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公布如下。
一、督察整改工作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每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都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将生态环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市大会、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2021年-2023年召开市委常委会38次,市政府常务会27次,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共同担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推动各县(市)区、各部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立法、监督和协商工作,合力推动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各县(市)区、各部门也相应建立了整改工作机制,形成全市督察整改工作强大合力。
(三)健全工作机制。出台《督察整改任务及信访案件市级领导包保工作方案》《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办法》《督察群众举报问题销号管理办法》《督导和盯办工作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督察整改的质效得到明显提升。出台《铁岭市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同时,陆续出台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铁岭市(中、省)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生态环境工作制度体系逐步健全。
(四)强化责任考核。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的21项问题,逐项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和责任单位,突出市直部门监管和各县(市)区整改主体责任,以督察整改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开展整改进展情况每月调度,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定期研判分析;将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纳入我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整改任务总体进展情况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坚持以环境保护规划为引领,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印发实施《铁岭市碳达峰实施方案》《铁岭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文件,抓住碳排放重点领域、行业和关键环节,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全市7家火电企业全部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完成全市21户重点用能企业纳入省级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工作,实施动态监测;全面推行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全市有8家重点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市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324.2万千瓦,位居全省第四,占全市发电总装机容量42.43%。
(二)强化风险防控,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实施绿满铁岭、推进水润辽宁工程建设,推进辽河(铁岭段)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安全保障能力。2023年全市完成中央财政补贴造林4.3万亩,西丰县获批国家储备林项目,总投资10.76亿元,成为东北三省第一家成功获批的国储林项目。开展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全年完成治理面积4698亩,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工作,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2023年全省仅西丰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三)坚持系统治理,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铁岭县、昌图县、西丰县被评为2023年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加强焚烧祭祀、餐饮油烟、散煤污染等管控力度,有效缓解大气污染趋势。完成172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和46台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注销淘汰中重型货车5742台。2023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34.6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考核标准;优良天数比例(扣沙后)89.5%,全省排名第8。
打好碧水保卫战。通过对重点河段、重点排口开展“查、测、溯、治”,成功遏制万泉河等个别河流超标态势。持续推进城镇和园区管网建设改造,全年实施10个管网改造工程,新增雨污分流管网80.6公里,建成雨污泵站4座,园区新增入网企业40余家。完成调兵山城南等3座污水处理厂建设改造,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2.2万吨。2023年,全市21个国、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76.9%,优于省考核标准7.7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完成62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持续改善农村环境。大力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年度26处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1%以上,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85%。2023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
三、采取的有关措施和下步工作安排
为扎实推动督察整改工作,保证整改成效,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一是做好制度设计。出台整改任务督导盯办、验收销号办法,制定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标准,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二是强化帮扶指导。全市组建8个督导组,督导核查7个县(市)区和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三是深化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推动领导包保责任、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环保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五责同落”,通过强化河长制,实施林长制,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我市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下一步,铁岭市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辽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继续聚焦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扎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守好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持续巩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案件及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以整改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铁岭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战提供生态环境坚实保障。
中共铁岭市委 雷电竞平台下载
2024年11月4日
附件
任务2:辽宁省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依赖性强,2019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1.16,远高于全国0.54的平均水平;2015年以来高耗能产业能源消费比重逐年增加,2019年全省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89.6%,较2015年又增加4.3个百分点。高耗能的产业结构、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给减污降碳带来较大压力。按照国家要求,辽宁省“十三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应较2015年分别下降15%和18%。而辽宁省“十三五”前四年两项任务只分别下降9.49%和8.62%,均未完成序时目标任务,部分城市能耗强度居高不下。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加强节能工作制度建设。为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间节能工作任务,制定了《铁岭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并以市raybet雷电竞官网入口 下发,部署推动19项重点任务,提出了30项重点任务指标,明确了各行业节能任务及各县(市)区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到2025年末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20年下降14.5%。
(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面落实《铁岭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对新增“两高”项目,对照能效水平、环保要求、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等要求进行严格把控;对存量“两高”项目,要建立清单,强化动态监管,坚决清理违规“两高”项目,推进存量“两高”项目节能降碳改造。
(三)推动传统产业低碳转型。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面推行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2021年全市有6家重点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目前,已完成对2022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报告审核评估工作,已完成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公示。
(四)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全力推进风力发电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发电装机容量764.07万千瓦,居全省第二位,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324.2万千瓦,位居全省第四位,占全市发电总装机容量42.43%,已实现2023年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35%目标。
(五)加强用能管控力度。完成全市21户重点用能企业纳入省级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工作,实施动态监测,常态化监管。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修订了《铁岭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严把项目准入关。
(六)推进企业节能降碳。按照《辽宁省重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数据核查实施方案》(辽环综函〔2022〕211号)、《关于做好发电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3〕66号)等通知要求,组织发电等行业年能耗万吨标煤以上企业开展碳排放数据和监测计划报送及核查工作,为第二履约周期履约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完成第二履约周期发电行业重点企业配额分配工作,督促企业清缴履约,营造降碳盈利、超排付费的良好氛围,提升企业碳资产管理积极性。
任务30:第一轮督察指出,辽宁省一些地方和部门解决群众环境诉求不力。此次督察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量虽比第一轮督察时有所下降,但仍居高不下。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一)创新信访办理模式。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和日常接到的群众信访,及时梳理对比分析。深入排查和及时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193件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实施台账式管理,严格按照督察信访举报问题分类办结要求和销号条件进行整改,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目前193件信访案件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对全市19个群众环境信访重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实行“五责同落”,建立市级领导包案制度,对全市56个重点信访问题明确了市领导推动责任、环保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已明确到人,全力推进整改。
(四)建立盯办和复查回访制度。对重点群众环境举报问题,专人负责,每月盯办或复查回访,直至问题解决。
(五)与市纪委监委建立了紧密的工作机制,定期向纪委监委报送最新整改进展。对在办理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工作中,存在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和“一刀切”等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任务38: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不力,全省VOCs治理基础薄弱,管控不到位问题比较普遍。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一)2021年,完成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排查,建立11家全市重点管控企业(年产生挥发性有机物10吨及以上)名单。
(二)全市11家重点管控企业已完成“一厂一策”治理方案编制,目前11家企业已按照“一厂一策”方案完成整治。
(三)2021年制定印发《2021年度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对全市5家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管控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其中1家开展了监督性监测。已将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执法检查纳入《2022年度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已制定印发《铁岭市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铁岭市2022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监督帮扶专项行动方案》,全市11家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管控企业,对其中6家企业开展帮扶检查,执法监管率55%;对全市4家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管控企业开展了监督性监测。
(四)已完成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红外摄像机等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配备,提升日常监测、执法能力,设备已到货并已完成项目验收。
任务45: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缓慢,全省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铁路运输比仅为45%,远低于国家80%的目标要求。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一)落实“三个台账”。已完成全市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且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摸底排查,形成企业名录台账。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各县(市)区建立完善相关运输量信息统计举措,形成运量统计台账和运量分析台账由工作专班审核后反馈督导和验收单位。
(二)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组织建立完善市与县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调度推进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
(三)组织科学制定一企一策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实施。2022年,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辽宁调兵山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宗货物绿色运输占比均达到80%,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任务48:部分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缓慢,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据统计,丹东、阜新等市均不同程度存在污水直排问题,日均直排污水约25万吨。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一)西丰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并稳定达标运行。
(二)调兵山市城南污水厂2万吨污水泵及调节池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三)2023年12月,完成铁岭市银州区排水管网改造(雨污分流一期)3.6公里污水管网铺设,新建污水泵站2座,雨水泵站1座,工程已完工并投入运行。
任务61:全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2021年以来,铁岭市已累计下达资金2.24亿元,其中:2023年已拨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资金0.79亿元,争取并拨付上级专项资金0.79亿元,助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或出台落实省以上资金管理政策,建立月调度机制,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拨付进度,不断改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二)2021年至2023年全市完成105个行政村环境整治,2021年,对全市各县区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排查,排查结果为无黑臭水体。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4.7%。2022年,建立浅层地下水监测台账、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台账和利用台帐,21个村开展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整治,整治村屯无黑臭水体,无生活垃圾、畜禽粪污乱堆乱放情况,环境干净整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7.5%。2023年,按照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整治要求开展排查,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和问题台账,开展全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严格控制出现季节性黑臭水体。完成黑臭水体整治26个,对整治完成的黑臭水体进行复查,并将排查结果和整治情况向社会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1.3%。
(三)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短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铁岭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方案》。2021年,已摸清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底数,根据设施服务年限谋划补短板,列出年度建设项目计划,64个乡镇64台压缩式垃圾车已投入使用,覆盖6个县区(不含银州区)786个行政区。《铁岭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管理条例》于2022年4月21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各县(市)区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项目建设,2022年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3年截至目前,铁岭县、西丰县、调兵山已按计划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共计完成垃圾中转站1座,彩钢垃圾房391座,购置垃圾压缩箱16个,铲车和挖掘机12辆、翻斗车14辆。昌图县、开原市、清河区项目均已开工建设。
(四)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2019年12月,完成1个“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2021年12月,完成33个乡镇级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2023年,我市新增乡镇级水源地14个,其中铁岭县8个、西丰县5个、清河区1个,均已按要求完成了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目前,上述48个乡镇级水源地保护区标志设立工作已全部完成,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正在推进中。2023年按照省任务指标确认2023年度整治行政村指标,各地区按照市里下达任务编制环境整治村实施方案并组织治理。目前已完成整治村水质监测工作。
(五)2021年,全市创建37个美丽宜居村,开展了2021年美丽宜居村市级验收,指导县区完善美丽宜居村创建档案资料。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管理,制定印发了《铁岭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意见》(铁市人居办〔2022〕3号),组织各地开展美丽宜居村创建申报,2022年,全市完成创建美丽宜居村71个。2023年,全市完成创建美丽宜居村83个,并开展了2022年美丽宜居村市级验收。持续开展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行动,印发了《铁岭市2023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方案》《铁岭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六条措施(试行)》,有效指导各地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散养户畜禽粪污、生产生活物资、河塘沟渠等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任务62: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还未得到有效控制。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2023年全市依托项目,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23万亩次,连续3年完成了新增科学安全用药技术面积每年1.2万亩次任务。2023年全市每年新增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总计782.5万亩,与2022年781.1万亩相比增加1.4万亩。
(二)铁岭市市本级及4个养殖大县(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西丰县)“十四五”时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均已完成编制并公开发布;“十三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均已建成投运。
(三)加强禁(限)养区执法监管。2021年组织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禁限养殖区养殖场户,建立环境监管台账,实施动态管理。2022年,全市共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349家,检查率58%。2023年,持续开展了禁(限)养区养殖场户排查,全市共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261家,检查率43%。此外,组织开展了畜禽养殖行业监督帮扶工作。
(四)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截至2023年底,完成全市587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国家直联直报系统录入工作,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
任务63: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进展滞后。城镇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缓慢。截至督察进驻时全省尚有本溪、盘锦等9个城市未达到国家要求的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50%以上的目标要求。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一)中电环保发电项目已建成投运,1、2号机组已并网发电,截至2022年12月底,累计发电量8300万kwh,累计入场垃圾量25.95万吨,累计入炉垃圾量19.37万吨。2023年全年累计发电量13092.76万kwh,累计入场垃圾量31.14万吨,累计入炉垃圾量34.5万吨。
(二)垃圾收储运体系已初步建成,各县(市)区及时将生活垃圾运至铁岭中电环保发电项目处理,保障中电环保发电项目稳定运行,已达到国家要求的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目标要求。
任务67:截至督察进驻时,全省渗滤液积存量达55万吨。抚顺、锦州等市多个垃圾填埋场均存在大量渗滤液积存、部分渗滤液渗漏外排等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一)积极开展新产生和积存垃圾渗滤液处置工作。2021年4月至2023年12月底,铁岭柴河已处理6.182万吨,调节池存量0.15万吨;开原市已处理5.05万吨,调节池存量0.07万吨;昌图县已处理2.38万吨,调节池存量0.15万吨;调兵山市已处理5.31万吨,调节池存量0.08万吨;西丰县已处理5.52万吨,调节池存量0.11万吨。各县(市)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积存量均处于安全水位。
(二)加强垃圾处理厂运行监管,保证渗滤液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新产生的渗滤液及时、安全、集中处置。
任务82:矿山恢复治理不到位。按照《辽宁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要求,2018—2020年全省应完成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恢复治理面积3.7万亩。2018年辽宁省未开展治理工作,2019年、2020年仅实施治理2.9万亩,未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一)市自然资源局将2018至2020年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恢复治理未完成的治理任务4098.28亩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县(市)区,其中调兵山市3870.1亩,西丰县228.18亩。截至目前,4098.28亩治理任务均已完成主体工程及植被恢复,已完成省、市专家现场验收工作。其中2021年完成1637.53亩,2022年完成2460.75亩。
(二)2021年铁岭市《环规》治理任务1122.2亩,实际完成治理任务3029.64亩(含2018年至2020年欠账1637.53亩),已完成省、市专家现场验收工作;按照《铁岭市2022年度闭坑矿山治理恢复实施方案》,2022年全市闭坑矿山治理总任务4738.66亩,并将任务分解落实至相关县(市)区。其中铁岭县1429.25亩、开原市141.55亩、调兵山市2973.31亩、昌图县194.55亩。
(三)省自然资源厅已组织专家实地核查,并出具项目核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