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来源: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0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铁岭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明确管护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铁岭市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如下:

  一、项目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龙山宾馆路龙首山西北门北侧50米

  二、保护级别: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三、保护范围:烈士陵园周边围墙为界,共5614.35平方米。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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